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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雙黑色高跟鞋,面試或見客戶時就會派上用場。
這是雙小尖頭鞋,我總覺得尖頭鞋感覺比圓頭鞋乾淨俐落些,我喜歡那種感覺。
可是他跟我的腳型不合,我不但腳背厚,腳型就跟運動鞋一模一樣。
我想起以前研究室穿著超級尖頭鞋的女生,我問過她,妳都不痛嗎? 她說,痛阿,但習慣會痛了。
不是習慣了就不痛,是習慣痛。我永遠記得,她的左右腳的食指總是分別朝著時針10和50分方向,疊在她的大拇指上,不論她是不是穿著室內脫鞋。
前兩天,我又穿著那雙不合腳的鞋子出門,硬是把自己的腳磨出了四個傷口。
我不想跟自己過不去,可是那鞋子久久才穿一次,老是想著,大不了下次買包20塊的OK棒,把腳先貼成木乃伊再穿進去。
生活也是,最近老跟自己過不去,所以不開心。
專家說憂愁傷身,就在我站在公司廁所拔掉三根白髮後,公司說的一切都變成了屁話。
別告訴我要跟錢過不去還是跟自己過不去,我會覺得你說的也是屁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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